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做好“铭记苏区历史·传承红色基因”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参训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铭记苏区历史·传承红色基因”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参训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5-14 15: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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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所属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培训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谁派出、谁监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参训人员健康管理主体责任。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参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史筛查、健康监测等工作,健康筛查不合格者不得参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流行病学史筛查

1.在14天内有境内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参训。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参训。

二、参训前健康监测

1.参训人员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每天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出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或出现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并于6月4日前,向市社科联学会学术部报告有关情况(联系人:周晏旨,联系电话:67731589),未排除传染病者不参训。

2.参训人员须填写《参训人员涉疫信息表》,于6月4日18:00前,反馈电子版(邮箱:3014513212@qq.com

三、参训期间健康管理

1.参训人员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每天进行体温测量。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须及时报告主办方和疫情防控组,由疫情防控组安排问诊和筛查。

2.减少人员接触。培训期间,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集、不扎堆,注意手部卫生。参会人员不得组织或参加聚会聚餐,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外出。

3.科学佩戴口罩。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集中上课、乘坐电梯、乘坐交通工具、餐厅取餐等场合需佩戴口罩。

 

附件:参训人员涉疫信息表

 

                   中共重庆市社科联机关党委    

               中共重庆市社科联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