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不正,则言不顺;
言不顺,则事不成;
……
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
言之必可行也。
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论语·子路》
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我们今天在工作中,经常要撰写文本,如果不能明确概念,就很容易导致工作失误。辩论就可以使我们养成明确概念的习惯。
接下来,【社科5分钟】有请西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王安白教授为我们讲解他所理解的“名不正,言不顺”。
十年前,学院领导让我看一篇博士论文。读着读着,我发现作者就某一事物竟然归纳出八个特点!但是,这八个特点中起码一半就不是特点,而是共同点。打个比方,“直立行走”是不是我的特点?肯定不是,这只是我作为人的共同点。面试时,我就问他:“请你告诉我,什么是特点?”他竟然无言以对。然后我又问:“你列举的这八个特点是如何归纳出来的?”他同样无言以对。这篇论文三十几万字,竟然被一个很普通的概念难住了!
我们交流要使用概念。有趣的是,很多概念我们反复使用了多少年,却不一定能给出定义。比如,辩论的定义是什么,说实话,如果不查辞典或百度,我也说不出来,但这似乎不妨碍交流。但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要撰写文本,如果不能明确概念,就很容易导致工作失误。而辩论就可以使我们养成明确概念的习惯。
前面我们讲过,辩论就要有题目,在辩论中,双方都要对概念进行明确,不然,到时候就是“鸡同鸭讲”。汉语的特点之一就是一词多义,由于语境的不同而意思也有差异,这就需要严格界定。
因为是辩论,对于构成辩题的概念进行定义,一是要充分考虑到辩题的语境,不能简单地照搬百度百科或辞典。二是不一定要像学术定义那样严谨,可以用解释,也可以用界定,相对学术定义来说,辩论对概念的定义相对要宽泛一些。比如辩题“恪守寂寞是学者的悲哀还是美德”,这个“寂寞”怎么定义?如果完全用学术定义,并不适合辩论。在辩论中有一个潜规则,那就是,对概念的定义至少不能有害于本方,当然,最好是有利于本方。
结果,正方从心理学进行定义,但这种定义过于宽泛,这可是学者的寂寞,跟一般的寂寞有所区别。而反方的定义就很有趣,他们不采用学术定义方式,而是用分类的方式进行定义,把寂寞分为:存在性寂寞、社会性寂寞、情绪性寂寞、创造性寂寞,四种寂寞,反方选哪一种?当然是最后一种。这样把寂寞进行细分,使得概念更加精确,也更符合本方的立场。在后续的辩论中,反方将概念定义上的优势一步步延伸到逻辑和理论方面,使正方辩论空间受到挤压,最终结果反方获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