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辩论100问】辩论为什么会有博弈之乐?
【辩论100问】辩论为什么会有博弈之乐?
发布时间 : 2021-06-02 1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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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博弈,就是下棋,对弈双方以战胜对方为目的,将自己的智力发挥到极致,从中充分享受这博弈之乐。辩论也是一样,归纳起来主要有这样四个方面的博弈之乐。

比赛前,你需要上网查阅资料,要了解辩题的社会背景,因为任何辩题都来自社会。比如,你方的辩题是:不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那么,你就要了解: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过去和现在,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应……而这些方面的资料对方也能查阅到,于是,博弈开始了:一是你尽量选择对方可能查不到资料,二是你得预测对方如何解读你方的资料,三是你得预测对方是如何预测你方的。

定义博弈之乐

辩题其实就是一个句子,构成这个句子的就是词语,也就是概念,汉语往往一词多义,为了避免歧义,就需要进行定义。事实上,很多情况下,对方对同一概念的定义往往不一样,所以,你就要事先准备好应对的措施。比如“人格”,这个概念就很宽泛,如果你方从心理学的角度进行定义,而对方从社会学角度定义,这就没办法博弈,为了摆脱这种局面,双方都得有所准备,以形成博弈。

逻辑博弈之乐

辩论就是“讲道理”,关键是如何“讲”,讲得不好,再简单的道理也会“讲”得听众一头雾水。比如,辩题“舆论之于司法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不论哪一方,都要明确:舆论之于司法有利有弊,需要证明的是:为什么利大于弊或者弊大于利。这一下,双方就要把道理“讲”出来,都需要竭尽全力让对方难以自圆其说。

辩论的这种博弈给我们带来很多乐趣,当然也很惊险,因为它不可预测,那份刺激,那份快意,真的是“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