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听到一首非常美妙的乐曲时,我们会用“天籁之音”来赞美它,古人也同样如此。
“尤喜诗与歌,声出似天籁。”——方文《宋遗民咏·吴子昭雯》
“唱既野芳坼,酬还天籁疎。”——陆龟蒙《奉和因赠至一百四十言》
可见,古人和今人都用“天籁”说明音乐、诗文等具有极高的艺术性和审美性。
“天籁”最早出现在《庄子·齐物论》中,属于庄子提出的天、地、人三籁之一,它指的是人的一种精神境界。我国第一本字典《说文解字》将“籁”解释为:“三孔龠也。大者謂之笙,其中謂之籁,小者謂之箹。”“籁”本为古代排箫乐器的一种。
《庄子·齐物论》曰:“人籁则比竹是已。”“比竹”就是将竹管列为一排,即排箫。很明显,“人籁”就是指人工创作出的音乐。“地籁”,《庄子·齐物论》曰“众窍是已”。“地籁”为什么是大自然中的各种各样的孔窍呢?《庄子·齐物论》曰:
“夫大块噫气,其名为风。是唯无作,作则万窍怒呺。山林之畏佳,大木百围之窍穴,似鼻,似口,似耳,似枅,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謞者,叱者,吸者,叫者,譹者,宎者,咬者。”原来,庄子的意思是,风吹过形状各异的孔窍会发出各种不同的声音,这种声音就是“地籁”。如果没有各种孔窍,风本身是没有声音的,所以庄子直接用“众窍”解释“地籁”。那什么是“天籁”呢?《庄子·齐物论》曰:
“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耶?”风要想发出声音而成为“地籁”,必须依靠不同的孔窍才能实现。而各种不同的孔窍又依靠什么形成呢?庄子曰“使其自己也”,郭象《注》曰“自己而然,则谓之天然”,即众窍是天然形成的,本来就如此。
正是由于众窍本来就如此,所以对它而言,风吹过它而发出各种不同的声音就是“自取”,即自然而然形成的,不是刻意为之的。由此可见,“天籁”不同于“人籁”和“地籁”,它不是指某种具体的声音或音乐,而是一种道理,揭示的是事物自然而然、是其所是地存在状态,类似老子讲的“道法自然”,指向一种人的精神境界。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天籁”的道理正是如此,是一种理想的存在状态或精神境界的表达。那如何达到这种境界呢?庄子提出“吾丧我”。“吾”、“我”都是指我,但是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我。
“吾”是真我,是像婴儿一样没有过分的欲望追求的澄明之我。“我”指的是具有分别心的我,“我”以分别的眼光看待万物,万物呈现出高低贵贱之差别,求贵去贱的无穷欲望也由此而生,故“我”也是欲望之我。
庄子倡导“吾丧我”,就是要人们忘却、超越分别之我、欲望之我,还内心一片明净,见出事物的本然状态、生命本真。而事物的本然、本真是与人相通为一的,都是“道”的化生和显现,所以“天籁”的境界就是“道法自然”,就是人超越功利、欲望的境界,就是人与宇宙万物齐同为一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