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主管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直属社科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社科联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5月9日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主管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市社科联”)主管社科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以下简称“主管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建设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关于加快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分类管理”,是指每年年检前,市社科联按照考核指标体系,对成立一年及以上主管社会组织,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和考核评价,依据考评结果开展分类指导、优化管理服务。
第三条 分类管理工作遵循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分类评定、分级管理、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主管社会组织开展分类管理考评工作所需经费由市社科联列入相关资金计划。
第四条 开展主管社会组织分类管理考评工作步骤。
(一)每年年初,市社科联下发考评通知;
(二)下发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参评单位根据《市社科联主管社团分类管理评估指标体系》、《重庆市社科联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分类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完成自评,并提交相关印证材料;
(三)收到参评单位资料后,市社科联对自评材料开展初审;
(四)初审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考评流程。在社会组织中抽调人员组建考评组,采取集中审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单位开展合规性评价并反馈考评结果;
(五)市社科联对考评组反馈结果进行审核并告知参评单位,参评单位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请考评组重新审核。考评组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复核,将核查结果报市社科联,并书面告知复评单位;
(六)考评结果经市社科联党组审定同意后,作为年检初审意见,并对不同等级的社会组织提供差异化的激励和约束举措。
第五条 考评组是工作期间的非常设机构,受市社科联委托,负责相关社会组织考评工作。
第六条 考评组应当采用当年度统一的考评标准,客观、公正、科学地进行评价。考评期间,实地考察或需要参评单位提供必要的文件及证明材料的,参评单位应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七条 本办法围绕参评单位党建工作、内部治理、财务管理(基础条件)、作用发挥、团体会员履职、加分项目等方面,采取主客观相结合、基于社科社团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两个指标体系满分各为150分的综合评价体系,考评结果以具体得分表示。
第八条 根据考评结果分为4个等级,按照整体得分进行等级划分,个数占比分别为:A级(15%)、B级(45%)、C级(30%)、D级(10%)。
第九条 市社科联按照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对于A级主管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学术活动、规划项目、党建工作资金等方面给予持续支持,打造学术活动品牌,助推学术成果转化,创建模范社科类社会组织,年检初审意见为合格。对于B级、C级主管社会组织,围绕其考评短板给予差异化扶持、督导,促进主管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年检初审意见为合格。对于D级主管社会组织,督促其按期完成整改,原则上年检初审意见前5%为基本合格,后5%为不合格;连续两年评为D级社会组织,整改不到位的,市社科联将撤销批准,由登记管理部门撤销登记或自行注销。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社科联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市社科联主管社团分类管理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评定方法与说明 |
自评 |
考 评 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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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建工作(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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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 覆盖 (2分) |
正式党员3人以上,单独(联合)组建党组织(含特设)得2分;未建立0分。 正式党员不足3人,建立了完善的党建指导联络机制得1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
查看成立党组织批复、建立党建指导联络机制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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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建设 (6分) |
党组织领导班子与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运行规范有序,得2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党组织书记与会长、党组织班子与理事会之间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正确的发展方向,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得1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围绕党建工作要点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书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得1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积极参与综合党委培训、调研、会议等,得2分;未参加相关活动0分。 |
查看党组织工作手册、党建工作资料、会长办公会、理事会会议纪要等资料,查看综合党委工作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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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 安全 (4分) |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得2分;出现意识形态责任事故当年度不参与评估,直接列为D级。 严格执行报告、报批、报备制度,得2分;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0分。 |
查看工作制度、报批报备等资料。出现意识形态责任事故直接D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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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开展 (12分) |
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年底完成工作总结,做到目标明确、计划可行、落实有力,得2分;不齐或没有0分。 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得2分;次数不够或记录不全0分。 积极参加或承办、协办党建工作协作组的各种会议、活动得2分;未参加0分。 及时报送重大事项、工作资料、总结计划、简报信息等得2分;报送不全得1分;未报送0分。 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有规范的党建活动场所,得2分;有其中之一,得1分;制度场所都没有0分。 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有专职的党务人员,得2分;有其中之一,得1分;都没有0分。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注:党建活动需要有方案或记录、有考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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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6分) |
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策和部署,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得2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结合市社科联活动主题开展工作得2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促进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有良好文化氛围,业务收入增加,社团影响力和公信力增强得1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成立工、青、妇群团组织,且发挥作用较好得1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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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条件(20分) |
法人资格 (6分) |
按章程规定产生法定代表人,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符合任职条件得3分;其他0分。 会员数量达到规定要求得2分;未达标0分。 会员增长率呈正常发展趋势,会员数达到本学科专业领域群体的70%以上得1分;存在欠缺0分。 |
对照现行《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社团审批管理办法》标准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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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情况 (3分) |
上年末净资产达开办资金要求得3分;其他0分。 |
查看当年财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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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章程核准 (4分) |
按规定办理负责人、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变更登记手续得2分;未按规定办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章程制定或修改符合法定程序,内容完整得2分;存在欠缺0分。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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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工作 人员 (1分) |
有专职人员并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得1分;存在欠缺0分。 |
劳动合同、人事管理制度或薪酬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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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事项 (2分) |
学术活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重要会议或事项按规定备案得2分;存在未按规定备案情形0分。 |
查看社团备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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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年报 (4分) |
按时参加年检及分类管理评估得2分;其他0分。 完成上年整改事项得2分;其他0分。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整改事项单位自动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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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治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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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及履职 (6分) |
按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得2分;其他0分。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监事)、负责人的设立和产生符合规定得2分;其他0分。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监事)、负责人按章程履行职责、按期换届得2分;部分履行,无故延期不超半年得1分;其他0分。 |
查看章程、换届请示、方案、批复、各种会议资料等工作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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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及会费管理 (6分) |
有会员管理制度,会员进出手续完备,会员信息数据库准确得2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及时向会员公开消息,与会员建立常态化联系渠道得1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制定或修订会费标准实行无记名票决制,会费收支向会员提供查询服务得2分;存在欠缺0分。 会费当年收取率高于80%,管理规范有序得1分;会费管理不规范或收取率低于80%的0分。 |
查看会员名册(含分支机构)、会员联络渠道等。 查看会费管理台账,若章程中明确不收取会费的,本项自然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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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刊物与自媒体设置管理 (2分) |
主办有自媒体、内刊、网站、公众号的,建立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发布内容,杂志、期刊等于发布前10天送审得2分;无制度,部分提前送审得1分;其他0分。 |
查看社团自媒体、内刊、公众号等,查阅社团相关信息公开资料。如无相关自媒体自动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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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2分) |
有专门的档案柜、存档规范、资料齐全的得2分;档案管理未落实专人、专地、专责的0分。 |
查看社团档案管理情况、档案相关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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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自律与投诉举报 (3分) |
业务及学术活动无不诚信行为,在政治、经济、安全、廉政风险等方面未发生事故得2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无投诉举报,或经查验投诉举报不属实得1分;有投诉举报且查实 0分。 |
查看内部记录并查阅有关部门资料。 出现违法违纪,不诚信行为、投诉举报查实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得分,直接进入D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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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 建设 (2分) |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健全得1分;其他0分。 会计、出纳分设岗位,运作规范得1分;其他0分; |
对照内部制定的管理制度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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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4分) |
收支符合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列支本单位以外的费用得2分;其他0分。 财务报告内容完备、按规定定期接受审计,并向理事会、监事会报告,主动接受监督得1分;存在欠缺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未在会员或工作人员中进行红利分配得1分;其他0分。 |
查看财务报告含报表、情况说明书,理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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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团体会员履职(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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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 平台管理 (4分) |
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平台、党建信息平台数据及时更新维护的得4分;更新不及时得2分;未更新的0分。 |
查看信息化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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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 (6分) |
有详细、完整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并按时报送市社科联得2分;工作计划总结不完整的,或报送不及时的0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资料得2分;未按要求或未及时报送0分。 按要求参加市社科联会议得2分;未参会的0分。 |
查看工作计划和总结资料,查看工作资料报送情况查看会议出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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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 (6分) |
向市社科联及时报送信息简报的,每报一则加1分;信息简报获采用的,每一则再加1分,加满为止。 |
查看信息简报报送和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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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 研究 (5分) |
获学术年活动资助项目并按期开展得2分;申报并纳入学术年活动未获资助得1分;无0分。 |
资助文件、活动综述、照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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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部级课题立项2个或结项良好及以上1个得3分;立项1个或按期结项合格1个得2分;申报社科规划项目未获立项得1分;无0分。 |
立项材料或立项协议书、结项材料或结项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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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工作 (4分) |
配合完成市社科联、市民政局等单位交办其他专项工作的得4分;未能配合的,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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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作用发挥(30分) |
服务绩效 (5分) |
全年组织会员活动不少于2次得2分;少一次扣一分,扣完为止。 服务会员和本学科、专业领域的事项提出了有效建议得3分;参与了意见征集、为会员提供各类优惠或免费服务等活动得2分;未开展相关活动的0分。 |
查阅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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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8分) |
主办或参与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每场得4分;主办市级及以上学术活动每场得2分;承办得1分;主办或承办市级以下学术活动每场1分。(加满为止) |
查看会议材料(通知,会议议程,签到、研讨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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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作用 (3分) |
以社团名义公开发表论文、编著图书、编撰论文集等研究成果每篇得1分。(加满为止) |
查阅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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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政建言 (5分) |
研究机构发布研究成果被国家机关或单位采纳1次得5分;省、市机关或单位得3分;区、县机关或单位得1分。(加满为止) |
查阅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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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 (9分) |
获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公共服务每个得2分;承接省部级研究课题每个得2分;承接企业研究课题每个得1分。(满分6分,加满为止)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或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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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公益活动每次得1分。(满分3分,加满为止)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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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分项(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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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8分) |
获表彰、表扬、肯定性鼓励或批示,国家机关或单位批示单次(单项)加4分;省、市机关或单位单次(单项)加2分;区、县机关或单位单次(单项)加1分;无0分。(加满为止)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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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设 (6分) |
下列具有影响力和美誉度的活动,每项加2分,加满为止: 有连续性(一般指持续3年以上、全国性)的学术活动;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一般指获得省部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有一定价值的学术成果(一般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学术成果)。 |
提供政府下发文件或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作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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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活动 (3分) |
符合下列情形的活动,每项活动加1分,加满为止: 积极参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紧急义务救灾救助项目,或组织资源力量参与救灾救助项目;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向公益慈善事业捐资捐物、提供志愿服务等。 |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作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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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3分) |
主动承担市社科联、市民政局等交办任务且完成效果好,每项加1分,加满为止。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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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社科联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分类管理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定方法与说明 |
自评 |
评 审 组 |
备 注 |
一、党建工作(30分) |
党的组织覆盖 (2分) |
正式党员3人以上,单独(联合)组建党组织(含特设)得2分;未建立0分。 正式党员不足3人,建立了完善的党建指导联络机制得1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
查看成立党组织批复、建立党建指导联络机制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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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建设(6分) |
党组织领导班子与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运行规范有序,得2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党组织书记与会长、党组织班子与理事会之间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正确的发展方向,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得1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围绕党建工作要点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书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得1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积极参与综合党委培训、调研、会议等,得2分;未参加相关活动0分。 |
查看党组织工作手册、党建工作资料,院长办公会、理事会会议纪要等资料,查看综合党委工作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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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安全 (4分) |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得2分;出现意识形态责任事故0分。 严格执行报告、报批、报备制度得2分;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0分。 |
查看工作制度、报批报备等资料。出现意识形态责任事故直接D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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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开展 (12分) |
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年底完成工作总结,做到目标明确、计划可行、落实有力,得2分;不齐或没有0分。 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得2分;次数不够或记录不全0分。 积极参加或承办、协办党建工作协作组的各种会议、活动得2分;未参加0分。 及时报送重大事项、工作资料、总结计划、简报信息等得2分;报送不全得1分;未报送0分。 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有规范的党建活动场所,得2分;有其中之一,得1分;制度场所都没有0分。 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有专职的党务人员,得2分;有其中之一,得1分;都没有0分。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注:党建活动需要有方案或记录、有考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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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业绩 (6分) |
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策和部署,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得2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结合市社科联活动主题开展工作得2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促进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有良好文化氛围,业务收入增加,机构影响力和公信力增强得1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成立工、青、妇群团组织,且发挥作用较好得1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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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条件(20分) |
法人 资格 (6分) |
专职管理人员、办公场地达标得3分;其他0分。 专(兼)职研究人员人数、年龄结构达标得3分;其他0分。 |
对照现行《重庆市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标准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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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情况 (3分) |
上年末净资产达开办资金要求得3分;其他0分。 |
查看当年财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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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 备案 (5分) |
登记信息准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专(兼)研究人员、专职管理人员信息变更有完备的登记审批材料得2分;其他0分。 学术活动、重大事项等按规定备案得2分;其他0分。 把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全面领导写入章程得1分;其他0分。 |
查看登记备案审批材料、章程,开展活动对照《关于印发<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5〕62号)查看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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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 年报 (4分) |
按时参加年检及分类管理评估得2分;其他0分。 完成上年整改事项得2分;其他0分。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整改事项单位自动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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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报告 (2分) |
重大事项报告,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事项事先报告得2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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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治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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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及监督机构 (4分) |
理事会、监事会的设立和产生符合规定得2分;其他0分。 理事会、监事会按章程履行职责、按期换届得2分;部分履行,无故延期不超半年1分;其他0分。 |
对照本机构章程,现行《重庆市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标准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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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章及档案管理 (4分) |
有印章管理制度,印章保管、使用及交接手续完备得2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档案规范完备,有场所得2分;不齐全但规范得1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
对照内部制定的管理制度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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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刊物与自媒体设置管理(2分) |
主办有自媒体、内刊、网站、公众号的,建立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发布内容,杂志、期刊等发布前10天送审得2分;无制度,部分提前送审得1分;其他0分。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如无相关自媒体自动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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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建设 (4分) |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健全得2分;其他0分。 会计、出纳分设岗位,运作规范得2分;其他0分。 |
对照内部制定的管理制度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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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用工薪酬 (2分) |
明确薪酬制度,专职工作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得2分;无0分。 |
查看劳动合同、人事管理制度或薪酬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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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6分) |
收支符合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列支本单位以外的费用得2分;其他0分。 财务报告内容完备、按规定定期接受审计,并向理事会、监事会报告,主动接受监督得2分;存在欠缺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未进行红利分配得2分;其他0分。 |
查看财务报告(含报表)、情况说明书,理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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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自律与投诉举报(3分) |
业务及学术活动无不诚信行为,在政治、经济、安全、廉政风险等方面未发生事故得2分;未满足上述情形0分。 无投诉举报,或经查验投诉举报不属实得1分;有投诉举报且查实 0分。 |
查看内部记录并查阅有关部门资料。 出现违法违纪,不诚信行为、投诉举报查实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得分,直接进入D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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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团体会员履职(25分) |
信息化平台管理 (4分) |
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平台、党建信息平台数据及时更新维护得4分;更新不及时得2分;未更新0分。 |
查看信息化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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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工作 (6分) |
有详细、完整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并按时报送市社科联得2分;工作计划总结不完整的,或报送不及时0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资料得2分;未按要求或未及时报送0分。 按要求参加市社科联会议得2分;未参会0分。 |
查看工作计划和总结资料,查看工作资料报送情况、 查看会议出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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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报送 (6分) |
向市社科联及时报送信息简报的,每报一则得1分;信息简报获采用的,每一则再得1分。(加满为止) |
查看信息简报报送和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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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研究 (5分) |
获学术年活动资助项目并按期开展得2分;申报并纳入学术年活动未获资助得1分;无0分。 |
资助文件、活动综述、照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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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部级课题立项2个或结项良好及以上1个得3分;立项1个或按期结项合格1个得2分;申报社科规划项目未获立项得1分;无0分。 |
立项材料或立项协议书、结项材料或结项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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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工作任务 (4分) |
配合完成社科联全年专项工作得4分;未完成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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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作用发挥(30分) |
学术 交流 (8分) |
主办或参与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每场得4分;主办市级及以上学术活动每场得2分;承办得1分;主办或承办市级以下学术活动每场1分。(加满为止) |
查看会议材料。(通知,会议议程,签到,研讨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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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 作用 (3分) |
机构成员公开发表论文、编著图书、编撰论文集等成果每篇得1分。(加满为止)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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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政 建言 (10分) |
机构发布研究成果被国家机关或单位采纳1次得5分;省、市机关或单位采纳得3分;区、县机关或单位采纳得1分。(加满为止)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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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治理 (9分) |
获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公共服务每个得2分,承接省部级研究课题每个得2分;承接企业研究课题每个得1分。(满分6分,加满为止) 参与公益活动每次得1分。(满分3分,加满为止)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或签订合同。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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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分项(20分) |
表彰 奖励 (8分) |
获表彰、表扬、肯定性鼓励或批示,国家机关或单位单次(单项)加4分;省、市机关或单位单次(单项)加2分;区、县机关或单位单次(单项)加1分;无0分。(加满为止)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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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建设 (6分) |
下列具有影响力和美誉度的活动,每项加2分,加满为止: 有连续性(一般指持续3年以上、全国性)的学术活动;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一般指获得省部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有一定价值的学术成果(一般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学术成果)。 |
提供政府下发文件或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作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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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 活动 (3分) |
符合下列情形的活动,每项活动加1分,加满为止: 积极参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紧急义务救灾救助项目,或组织资源力量参与救灾救助项目;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向公益慈善事业捐资捐物、提供志愿服务等。 |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作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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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3分) |
主动承担或协助市社科联、市民政局等交办任务且完成效果好,每项加1分,加满为止。 |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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