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组发〔2016〕8号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
关于印发《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党建)处:
现将《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加强脱钩过程中的党建工作,是确保脱钩工作平稳过渡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工作指导,从严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管理办法,及时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妥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坚持先立后破,有序衔接,严谨周密地做好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移交相关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脱钩过程中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
各区县要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6〕28号)的要求,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具体办法。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中 共 重 庆 市 委 非 公 经 济 和 社 会 组 织 工 委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