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世纪,北宋庆历八年(1048)六月,黄河在澶州商胡埽(今濮阳县东昌湖集)决口,北流经今滏阳河与南运河之间,下游合御河(今南运河)、界河(今海河),至今天津市入海,形成宋代黄河的北派。这是宋代黄河北流由渤海湾入海的开始,也是黄河历史上第三次重大的改道。嘉祐五年(1060),黄河又在大名府魏县第六埽(今南乐县西)决出一条分流,东北流经西汉的一段故道,以下循西汉的笃马河(今马颊河)入海,称为二股河,是宋代黄河的东派。在这以后至北宋灭亡的近70年间,黄河有时北流,有时东流,有时两派并行,还有时向东决入梁山泊,分南北清河入海,黄河下游的变迁极其紊乱。
北宋一朝,围绕黄河应该维持北流现状还是应该恢复东流故道展开了旷日持久的四次论争。
东北流之争第一阶段
东北流之争第一阶段是庆历八年(1048年)至嘉祐元年(1056年)。东流派代表是大名留守贾昌朝和河渠司主事李仲昌,背后支持者是当朝宰相富弼。贾昌朝上疏朝廷,认为北流淹没土地,影响税收,并且从军事防御的角度指出大河北流会失去抵御契丹进犯的天险。而东汉遗留的京东故道堤防较为完备,因此请求将黄河改回故道。而掌管黄河河堤工料事务的河渠司李仲昌主张先疏通六塔河,对黄河进行分水,然后把河水归引到“横陇河道”。
北流派代表是当时担任开封知府的欧阳修。他反对复河东流,认为“唯有疏浚北流入海之道,使之下流畅通,是为最适宜之策。”对于李仲昌倡议新开六塔河的建议,欧阳修认为河道狭窄,难以容纳黄河之水,“于大河有减水之名,而无减患之实”,是欺君罔上的谬论。
北流派还有吏部尚书王存、殿中侍御史范纯仁等人。他们认为现在国家财政困难,黄河恢复故道会耗费巨大的财力、人力、物力。
东北流之争第一阶段是庆历八年(1048年)至嘉祐元年(1056年)。东流派代表是大名留守贾昌朝和河渠司主事李仲昌,背后支持者是当朝宰相富弼。贾昌朝上疏朝廷,认为北流淹没土地,影响税收,并且从军事防御的角度指出大河北流会失去抵御契丹进犯的天险。而东汉遗留的京东故道堤防较为完备,因此请求将黄河改回故道。而掌管黄河河堤工料事务的河渠司李仲昌主张先疏通六塔河,对黄河进行分水,然后把河水归引到“横陇河道”。
北流派代表是当时担任开封知府的欧阳修。他反对复河东流,认为“唯有疏浚北流入海之道,使之下流畅通,是为最适宜之策。”对于李仲昌倡议新开六塔河的建议,欧阳修认为河道狭窄,难以容纳黄河之水,“于大河有减水之名,而无减患之实”,是欺君罔上的谬论。
北流派还有吏部尚书王存、殿中侍御史范纯仁等人。他们认为现在国家财政困难,黄河恢复故道会耗费巨大的财力、人力、物力。
东北流之争第二阶段
东北流之争第二阶段是嘉祐五年(1060年)至元丰元年(1078年)。嘉祐五年(1060年),黄河决出东流的二股河,但两股分流没有使黄河得到安宁,仍然经常决口,造成较大破坏。王安石是坚定的东流派,他认为北流不堵住,侵占的公私田地会非常多,河水四散漫溢,长此以往会导致淤塞。因此建议整治二股河,以引导河水东流。北流派的代表是时任御史中丞苏辙,他曾借出使契丹之机实地考察北流河段,访问了当地州县的地方官和老百姓,对东流派认为的以黄河为边防的观点提出了反对。苏辙指出,黄河河水已经西行,那么西山一带,契丹没有多少可行之地,黄河也就不存在边防之利了。针对有人担心的河水继续北徙,契丹可以造船发动南侵。苏辙也认为没有道理,因为契丹地形北高南低,并没有由南向北运输的通道,而且海口浚深,更无徙移之势。
两派互相争论,宋神宗一时也难以定夺,于是派司马光到一线进行考察。司马光进行深入考察和分析后,提出在二股河西面修筑拦水坝,使水东流,等东流河水变深后再堵塞北流。他特别担心官员急于求成,指出在东流之水未成气候时强行堵塞北流可能会功亏一篑。他指出堵口要静待时机,如果今年东流增加十分之二,那么河势自然由此向东而去,不过三五年时间,东流便会变成主流;河道自然会因冲刷而展宽,这时沿岸的堤防也已巩固,加之北流流量日渐减少,这便是堵塞良机,这样的话南北两路都不会出现水患。
听取了司马光的汇报后,宋神宗采纳了东流派的建议,于熙宁二年(1069年)闭塞北流。然而,正如司马光担心的那样,当黄河东流还未恢复过半,官员们便强行堵复北流。由于水流宽浅导致新河道摇摆不定,加之两岸堤防也并未修筑到位,没过多久黄河即在堵口南面四十里许家港东决,“泛滥大名、恩、德、沧、永静五州军境”,熙宁四年七月、八月、十月黄河屡屡决口,到熙宁五年(1072)四月堵塞北流河道以上诸口,东流二股河成。但六月,黄河又于大名府夏津县决口。可见东流并不像主东流者所讲的那么安全,堵塞北流以来,黄河从未安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