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
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 2023-09-15 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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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目管理,提高调研项目针对性和研究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目立项是市社科联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社科发展规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而开展的一项工作。

第三条  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目立项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新社会科学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推动重庆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第二章   项目管理及申报

第四条  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目为后期资助项目。每年市社科联向相关社科单位发出通知,正式启动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工作,并对调研项目及申报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第五条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目与社科规划项目同等对待,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及申报通知要求,精选课题组织研究,在人力、物力、经费上予以保障,力争形成具有全局性、针对性的高质量成果。

 

第六条  市社科联根据相关单位调研项目研究情况和需要,适时给予相关服务。

第七条  相关单位根据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形成研究成果后,进行初步遴选,再向市社科联申请后期资助。

第三章   立项、结项及经费管理

第八条  市社科联将对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申报材料进行梳理,进行申报资格初选,将合格申报材料全部匿名提供给专家,由专家进行评审打分。市社科联根据专家评分,遴选部分高质量成果给予后期资助立项并结项。

第九条  市社科联向申报单位发出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目立项通知,同时给予一定后期资助经费,各单位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对后期资助经费进行管理。

第十条  市社科联将遴选优秀的对策建议,向市人大、政协等上级部门报送,被市人大、政协等上级部门采用或成功立案的研究成果,将给予立项资助。

第四章   成果推广

第十一条  市社科联将相关调研成果汇编成册,根据需要向市人大、市政协,以及相关市级部门和刊物推荐优秀调研成果,促进成果转化。

第五章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社科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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