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社联社综委发〔2018〕7号
重庆市社科联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关于组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协作组的通知
各直属社科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会员单位党组织:
为充分发挥综合党委领导指导和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组织之间相互学习交流机制,集中社会组织力量开展党内有关活动,努力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经综合党委研究,按照学科相近、相互学习、加强协作、推进工作的原则,将所属党组织划分为若干协作组开展党建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作组的划分
按照各社会组织学科分类原则划分为6个协作组:第1协作组、第2协作组、第3协作组、第4协作组、第5协作组、第6协作组(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协作组的组织领导
协作组在市社科联综合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综合党委书记负责总协调,综合党委委员分别联系协作组。各协作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在组内采取民主协商的方式,根据组内多数同志意见确定。各协作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一年一任。
三、协作组的主要任务
1.负责组织协作组党组织负责人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
2.负责研究制定并实施协作组党组织年度联合开展的重点党建工作或活动;
3.负责组织协作组党组织定期开展党建工作经验交流、问题研究等活动;
4.组织协作组党员定期开展党课学习活动;
5.组织协作组成员单位学习考察活动。
四、协作组工作的保障
1.协作组活动由组内党组织负责承办;
2.活动经费可在组内筹集,市社科联给予适当资助。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