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代富,男,1964年生,四川乐至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85年)、法学硕士(1988年)和法学博士(2001年),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市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等职。
主要研究和教学方向为经济法、企业法等,合作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产品质量法律问题研究”“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国家干预法治化研究”“经济法理念研究”等;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宽进严管’背景下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制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子课题、“中小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研究”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出版个人专著《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基于法学与经济学的视野》;出版译著《各国法律概况》《法律咨询谈判技巧》;合著并出版《中国粮食安全法律制度研究》《经济法学》(“马工程”教材)《中国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等著作30余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多次获得各级教学、科研奖和其他荣誉称号。其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主要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法教学改革》(合作)获优秀教学成果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1997年),《在经济法重点学科建设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新思路》(合作)获优秀教学成果国家级二等奖、重庆市级一等奖(2005年);《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独著)获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5年),《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基于法学与经济学的视野》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获得的重要称号主要有:重庆市优秀教师(1993年)、全国师德先进个人(2004年)、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07年)、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2010年);入选的人才工程主要有:重庆市首批巴渝学者特聘教授(2003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6年)、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经济法学)(2008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9年)、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013年),2008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18年作为负责人领衔的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教师团队被教育部评定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019年作为负责人领衔的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