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疫情严峻之际,全国上下都加入到了抗疫大军里,战胜疫情,人人有责,人性的光辉和阴暗也总是在关键时刻显现出来。
前几天,在全国合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之时,几则电梯内乱吐口水的视频剌痛了公众的眼睛。在重庆江北一小区的李姓女子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心生怨恨,就在小区电梯内向按键吐口水发泄不满。人们在纷纷谴责这类人素质低下、没有公德的同时,也提出一个问题,在这非常时期,难道就没有法律可以制裁他们吗?其实,无论是不是在非常时期,乱吐口水都不只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个法律问题。
比如,平时人们在一些公共场所乱吐被罚款,就是依据“市容卫生管理”相关法规作出的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法律责任。而无事生非向他人吐口水,就可能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的寻衅滋事被治安行政拘留。而在非常时期,由于这类行为的社会危险性更大,就会由一般违法行为向犯罪行为转变。比如前不久,有一男子在渝北区新南路附近朝多名路人吐口水以“寻刺激”,如果在平时,多半只会按治安违法处理。
但在防控突发传染疾病疫情期间,这种行为扰乱了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剧了公众的恐慌情绪,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所以虽经卫生部门确认排除了感染新冠肺炎,警方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了该男子。而如果该男子本身真的带有传染病毒,即使没有造成后果,也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我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投放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如果造成后果或者严重后果的,判刑更重,直至死刑。
而吐或涂抹口水就是一种投放行为,但如果当事人并没有相关疾病,在正常时期一般予以训戒或行政拘留。但在非常时期,即使投放的是虚假的传染病病源体,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客观危险性存在,但由于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也可构成犯罪,但这就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了,而是寻衅滋事罪。
所以我们看到,平安重庆通报中说对该女子刑事拘留而不是行政拘留就是这个道理。可见,口水不能乱吐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规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中对此类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和刑事责任。"传染病防治法"也有相关规定,而根据民事法律,如因此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乱吐口水的人固然是公德意识差,但更重要的恐怕还是法律意识淡薄所致,所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法律意识也是合力抗疫的必要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