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莫若以明”:《庄子·齐物论》的人生哲学(上)
“莫若以明”:《庄子·齐物论》的人生哲学(上)
发布时间 : 2021-06-06 11: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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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在自然界中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在现实生活中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即便是长相几乎完全相同的双胞胎,他们的性格也会有所不同,会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对事物的取舍或评判标准有所差异。在庄子看来,这种不同态度和评判标准的差异就是“成心”。

春秋战国是“百家争鸣”的时期,儒家和墨家是当时“百家”中的重要两家,他们对待事物有各自的标准。比如音乐,儒家认为音乐具有调和人心的功能,对身心和谐、社会和谐产生积极的作用,但是墨家却认为,统治阶级进行隆重的音乐表演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损害老百姓的利益,所以应该“非乐”。儒墨之间是典型的以自己的是非标准来批判别人。

庄子认为,他们两家都带有各自的“成心”,引起了不必要的争论。另外,庄子认为“成心”还体现在人们对事物的彼此、是非的区分上,如“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天地万物是存在彼此、是非的之别的,这一点庄子是承认的。

但庄子却认为“彼是方生”,即是非、彼此都是相对而生、相依而存的,无彼则无此,无是则无非。圣人则与一般的人不同,庄子曰: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于天,亦因是也。——《庄子·齐物论》

蒋锡昌先生认为,“‘天’即自然。”而自然是“道”的根本属性,“道”又是宇宙万物的生命本源。所以,庄子笔下的“圣人”不按照常人那样以区别的眼光看待万物,而是观照万物的生命本然,即“道”,让万物是其所是地存在着。

在讲述完以上两个“成心”的例子后,庄子倡导“莫若以明”,这一对待宇宙万物的态度或心胸。晚清学者王先谦说:“莫若以明者,言莫若即以本然之明照之。”即与其以区分的眼光看待万物,拘泥于万物的彼此、是非等差别,不如以明净的本然之心映照万物。

这明净本然之心就是消除了主观成见的“道”之心、顺应自然之心。在这种“心”的观照下,宇宙万物在本质上都是“道”的显现,是齐同为一的,并没有彼此、是非的差别。

在《齐物论》中,庄子进一步说:“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庄子借用“一指”、“一马”来比喻,天地万物虽纷繁复杂,但具有相同的本质——“道”。所以,庄子倡导人们消除“成心”,停止无谓的争论,不要用分别的眼光看待万物。对此,庄子还举了具体的例子加以说明:

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庄子·齐物论》。这句话的意思是,宇宙间的大小、美丑以及形形色色的奇怪之物,从“道”的层面上看都是可通而为一的。

章太炎先生曾将《齐物论》的主旨概括为八个字——“泯绝彼此,排遣是非”。“莫若以明”正是倡导人们消除个人的成见,以明净本然之心看破纷繁复杂事物的外表,超越彼此、是非、大小、美丑之分别,进而洞见事物的生命本然——“道”。在“道”的层面上看,物与物、人与物都是“道”的显现,本质上是通而为一的。因此,“莫若以明”就指向了人的境界,一种将宇宙万物的生命与自我的生命看作相通相融的整体的人生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