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
社会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社科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社会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4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社会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着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准确把握新时代社科工作创新发展规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聚焦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乡村振兴、数字重庆建设以及新发展格局下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深入开展研究阐释,以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作用,切实引导社会组织在新重庆建设中积极培育“渝字号”社科品牌,努力推出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奋力贡献社科界的智慧力量。
二、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类别为年度一般项目,年度项目主要资助对推进理论创新、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基础研究,以及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社会组织成果推介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应用研究。
三、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所涉学科,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科分类,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
四、申报要求
各申请人所属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同时,要履行好管理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压实责任、综合施策,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着力提高申报质量。
五、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全市社科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负责人、专兼职工作人员、会员或从业人员;
2.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人申报的项目;项目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可同时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4.项目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限制申报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即本《通知》发出之日未获结项);
2.承担各类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含社会组织项目)尚未结项的(即本《通知》发出之日未获结项);
3.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销未到期的;
4.选题与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已立项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相同或相近的;
5.拟申报2024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各类项目。
六、申报流程
(一)填写材料
1.项目申报人应如实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社会组织项目申请书》和《项目论证活页》(附件1)(A3纸打印,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分开装订,一式四份);
2.申报单位对申请项目审核后,填报《2024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社会组织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A4纸打印,1份);
3.申报材料纸质件由项目负责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市社科联学会学术部(地址:江北区观音桥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28楼2811室,邮编400020);
4.所有材料需报送电子档,以申报单位全称命名,报送至以下指定邮箱,报送邮箱3014513212@qq.com。
(二)信誉保证及单位审核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故意伪造重要信息情形的,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及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无误。
七、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八、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社科联学会学术部;本《通知》相关条款由市社科联学会学术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7731589
附件:1.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社会组织项目申请书《项目
论证活页》
2.2024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社会组织项目申报
汇总表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