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两基”(基层社科联、市人文社科普及基地)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学术研究方向,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理论创新,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的社科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为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应具备的条件
(一)重庆市各区县社科联、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高等院校除外);
(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有相应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财务制度;
(三)有与申报内容相关的学科研究人员及团队。
三、项目申请人及应具备的条件
(一)重庆市各区县社科联、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等社科单位的科研人员;
(二)遵纪守法,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且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申请时没有未结项的由本人负责(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项目。
四、限制性要求
(一)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参加其他社科项目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申报两个项目;
(二)已经获得过立项资助,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
五、项目申报要求
(一)具有理论及应用对策研究的创新意义,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无知识产权纠纷且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二)申报人自主选题申报,其选题方向须符合《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要求;
(三)项目申报选题研究范围为: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指南所规定的范围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地方历史文化传承。
六、项目立项与结题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经专家评审推荐,市社科联批准,获得立项,并资助一定的研究经费;
(二)项目结项需提交与其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5千字)或专著、调研报告(不少于8千字)经专家评审合格后办理结项手续;
(三)按期不能结项的,按《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申报途径
各区县项目申请人通过所在地社科联申请;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项目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向市社科联申请。
八、申报程序
(一)填写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两基”专项申请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两基”专项论证活页》和《2019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两基”专项申报一览表》。
(二)信誉保证及单位审核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不实,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2.各区县社科联和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内容的完整性,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成果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三)上报材料
“申请书”纸质材料1份、“论证活页”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市社科联普及部,“申请书”和“申报一览表”电子文档报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某某单位社科规划“两基”专项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
九、项目管理
(一)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两基”专项是我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组成部分,各区县社科联、市人文社科普及基地要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对被确认立项的社会科学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加强管理,完善经费配套;
(二)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两基”专项的日常管理,参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申报单位承担科研单位管理责任。市社科联普及部具体负责“两基”专项日常管理。
联系人:陈 静 联系电话:67731231
邮 箱:349678748@qq.com
附件:1.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两基”专项申请书
2.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两基”专项论证活页
3.2019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两基”专项申报一览表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